关于2025年教职工子女托学费报销的通知

作者:发布时间:2025-12-09点击数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、《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、《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》及校务会议精神,现组织开展我校2025年教职工子女托学费报销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报销对象

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教职工子女的私托费、保育教育费、高中学费均可报销,报销执行“男单女双”办法,今年为男职工报销。

二、具体标准

1.私托费、保育教育费:全年除去2、8两个月无,计10个月,每月100元,共计1000元。产假4个月期间的私托费不予领取。

2.高中一个学期学费为18元。

三、报销流程

请需要申请报销的老师填写《2025年教职工子女托学费报销审核表》(见附件1)。于12月15日(周一)下班前将电子版以“** 2025年托学费”重命名,发送至xulinghan@njnu.edu.cn 

学院汇总后提交人力资源处,人力资源处依据相关程序对材料进行审核后,将审核后的表格提交财务处报销。

联系人:许羚菡 ,联系电话:83598195



教育科学学院

2025年12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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